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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连载中] 樱花七日

本主题由 May 于 2008-3-5 21:45 提升

樱花七日



给樱花男人的一百封信.1
       回到家里,我给Cherry blossom man写信。

       “Cherry blossom man”翻译成中文,就是“樱花男人”的意思。这是我私下为他取的名字。

       Cherry blossom man:

       算起来,我们相识已有一年,我无法忘记,我是在去年的这个时候遇见你的。

       那天的阳光,尤如今天般,这么灿然,可我的心情,却坠入了此生的最低谷。

       也许我这样说,你会嘴角上扬,就如你惯常般微微一笑,然后在心底嘲笑我。

       是啊,说得那么沧桑!什么叫此生?我们相识之时,我只不过是大四的一名学生,彼时彼刻,人生不过刚刚开始。

       可那个时候,我显然不以为是。

       当我们处于一段岁月里时,我们总会以为,此生,也不过如此了。我不是先知,无法以眺望的高度与人生淡然相对。

       是以,彼时彼刻,我无法笑看风云。

       你知道吗?失去初恋情人,对一个还未涉足社会的女生,是多么沉重的打击,那个承诺要一生一世照顾我的男生,在毕业前夕却突然告诉我,他不能与我再在一起,他要回他的故乡。

       听到这里,也许你会说:那你就跟他去,随他天涯海角。

       对,当时我就是这样说的。

       但他却回答,你不属于那个地方,冒然与我前去,今后,你定然会后悔。

       这么说,看似为我着想,实则是自私回绝。

       他若深爱我,又岂会因一个虚无缥缈的未来而斩断现时的情缘,我既然深爱他,又何惧与他共苦?

       他爱我,并没有我想象中的深。

       所以,他以他心度我心,料想我对他的爱,也如此浅薄。

       想到这一层,我没有一哭二闹三上吊,我甚至没有再多说什么,只是带着四年来替人家教所赚的积蓄,逃离到那个我们相识的海岛。

       我并不知道会在那里遇见你,当我做出那个决定时,我只想一个人,安静地呆着,呆到荷包里只剩下回程路费时,再返校。

       可是,我竟遇见你。

       你或许并不知道,我原来是去年的今天与你相识的。

       那天,我一个人坐在近海处的礁石上,将情书一封封摊开,折成小纸船放进海里。

       原以为纸船会随着海浪飘到很远处,甚至在另一个我所不知的海边靠岸,可却没想到,一个浪头打过来,纸船便浸湿,翻落于海水中。

       我再折,再放,纸船依旧沉没。

       末了,我的身侧只剩下最后一张写有情话的信笺。

       我流着泪将它折好,再放入海面,可是,在我的期盼中,这只纸船的航程,仍旧如同印在船上的情话所标示的爱情一般,短暂迅忽。

       我是真的该放弃了,也许,原本就不该执着。

       在我收拾好物什,从礁石上走下来时,发现不知何时,远处多了一名着白衣白裤的男人,他站在画架前,正注视着眼前海天一色的美景,然后在画架前比划着。因为相隔遥远,我看不清楚他的面容,只远远望见他那略长的黑发,在海风中飞扬。

       那个男人就是你,那时的你,倾注全部的精力于你的画中,就连我从你身侧走过,你也置若未见。

       我,并不在你眼前的风景之中。

       你不知道,那个时候,我多想象你一样,沉迷于眼前的景色,或当下在做的事情,什么也不去想,什么也不用想。

       可是,那对于当时的我来说,是何等艰难!

       一时之间,我无法忘却与我相恋两年的男生。

       如今,我要努力回想,才能记起初相识时,你的模样,因为那个时候,你也只不过是我眼前那道风景中的普通饰品而已。

       我匆匆看着你,匆匆与你擦肩而过,我们几乎成了彼此生命中一个毫不起眼的过客。

       你还记得那天的情形吗,你是真的没感觉到有一位陌生女子从你身侧经过吗?

       我多么希望你记得。

       但是,如果你已经忘却,我会替你记得。

       虽然,那时的景象经过岁月长河的洗涤,越发模糊,但,我会竭尽全力将其记住。

       这记得,是为你,也是为我,更是为了我们短短的相聚。

       有时,我在想,如此深情记得的人是你,那该多好,你一定会用你的丹青妙笔,将其画成一幅美绝美央的图画。可是,在这里不断回忆的却是我,我的笔拙,只能化成文字来叙说。

       然,千言万语,又怎敌得过一幅没有声音的画面来得动人?

       PS:今天,我发表了我的第一篇短篇小说,虽然是在一本不出名的杂志上,但我依然高兴,所有的成功,都是从第一步走起的,不是吗?

       我相信,你会替我高兴。

       简乐

       二00三年六月十四日

       我将信纸叠好,装进一个空白信封中,在信封上原本要写收件人地址的地方,写上:九十四。

       这是我写给他的第九十四封信。

       我正要将信封放进铁盒子里装好,卓可欣推门进来。

       “又在给那个男人写信?”她用脚勾住书桌前的矮凳,慢慢拖至面前,然后坐上去,一副不以为然的模样。

       “已经写完了。”

       我将盒盖盖好,放回抽屉。

       “如果我是那个男人,知道你这样怀念我,一定会感动至深,以身相许。”

       “他永远不会看见。”我说。

       从写第一封信开始,我就没有打算将信件寄出去,更何况,天涯海角,我能将信寄向何处,斯人又在何方?

       “所以我说你无聊嘛,写了信,又不打算寄出去。”卓可欣脱掉拖鞋,将脚搁在我的大腿上,伸了一个懒腰,“有这个精力,还不如写稿拿去发表,赚取银子,然后请我大吃一顿。”

       “像你这种情商为零,只知道满足一张嘴的人,永远不会懂!”我白了她一眼。

       “我是不懂,所以才能开开心心,无忧无虑。”她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,之后,眼里开始泛泪,“不跟你说了,我得回去继续睡觉,瞌睡虫还未完全从我的躯体里离开。”

       “去吧,懒虫,记得关门!”

       卓可欣拖着沉沉的步子,返回对面房里,将门重重关上。她是听了我的嘱咐,记得关门,不过关的却是她的房门。

       翌日是周末,我履行之前的承诺请卓可欣吃大餐。

       “可别挑贵的吃,我只有八十元的稿酬,而且还没拿到手。”我提醒她。

       “知道,知道。”

       “不过就算我请你吃山珍海味,你也没有福气消受。”看见她一副不耐烦的样子,我突然想气她一下。

       前段时间,我患上重感冒,卓可欣陪我去医院看病,排号候诊时,她用走廊上停放的医用秤量体重,这一举措的直接后果是,她又下定决心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瘦身。

       “大不了吃完后多运动,把多余的卡路里消耗出去。”她满不在乎地说。

       我早该知道,她嚷着减肥,只不过是喊口号而已。

       当享用美味时,她会说,大不了过一会儿去健身房做运动;真到了吃饱喝足,需要做运动时,她又会说,还是下一顿少吃一点罢。

       如此反反复复,她比去年夏天刚搬进这套寓所与我合住时,胖了许多。

       所幸,她浓眉大眼,配搭乌黑的自然卷发,胖一点,只不过更像洋娃娃罢了。

       我与卓可欣漫无目的在寓所附近的街上游荡,不知去哪里就餐。

       “要选一个餐厅能够刚好花掉八十元钱又不超支,简直是太难了!”她忽然说道。

       “没有人叫你一定要吃掉我所有的稿酬,你可以只吃五元钱的盒饭。”

       “我多么难得才等到你发表一篇文章,不好好吃一顿怎么行?况且这是有上顿没下顿的,还不知你的下一篇文章什么时候发表,也许又要等上一年。”

       她认定我发誓要当一名爱情小说家,是痴人说梦。

       “你别小看我。”我不服气地说。

       “我并没有小看你,这不过是事实。”

       我正要开口反驳,却听见有人叫着卓可欣的名字。

       “谁在叫你。”

       我回过头去,看见一名西服、衬衫、领带全副武装的男子走在我们身后。

       已是初夏,在这个时节还穿着套装西服的人,除却保险公司业务员、房地产经济,IT精英,就只有律师。我几乎能断定,这名男子是卓可欣在律师楼的同事。

       “林文夕,你怎么会在这里出现?”

       “刚与委托人谈完一个案子。”戴金边眼镜,穿西服的男士回答。

       “对了,为你们介绍一下,他是我的同事林文夕,她是我的室友简乐。”

       “简小姐,你好,久仰大名。”说完,他伸出右手,与我相握。

       身为律师的他,可能经历过太多正式场合,所以不知私下里交往,无需这么严肃。我与他正式而又别扭地握手,然后考虑是不是也要回一句:久仰大名。

       “你们在逛街?”他问。

       “简乐的小说发表在杂志上,所以请我吃饭。”

       “恭喜你!”林文夕对我说,而后看了看表,“的确到了用晚餐的时候。”

       “你也没有用晚餐吗?要不我们一起?”我觉得礼节上,我应该叫上他。而我更认为,礼节上,他应该说还有事要办,或者说已经吃过,以此回绝。

       毕竟,我们只是初次见面。

       “那好。”他居然一口应承。

       “可我们不知道去哪里。”卓可欣耸了耸肩,将手摊开。

       “如果不介意,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。”林文夕说,“不过,那个地方我也没去过,只是在杂志上看过介绍,好像就在这附近。”

       “被杂志介绍的餐厅,一定有它的特别之处。”卓可欣兴奋地说。

       “并不只是餐厅,杂志上说,那里地方不大,但很别致,白天是中餐厅,晚七点以后是酒吧,二十四小时营业。”林文夕说。

       关于餐吧的种种,他倒记得很清楚。

       “店主很有生意头脑。”

       “对。”

       听见他们你一句,我一句讨论得热闹,我完全没有心情搭话。被杂志介绍的餐厅,价格一定不会便宜,更何况无缘无故又多出一个人来。

       我悄悄将手伸进包包里探了探,还好,我带了卡。就算现金不够,也可以刷卡支付。

       一直以来,我都不会在身上带太多现金。

       “简乐,你怎么了?”卓可欣拍了拍我的肩。

       “没,没什么?”为了掩饰心里的不安,我侧过头去问林文夕,“那个既是餐厅又是酒吧的地方叫什么名字?”

       “Cherry Blossom.”

       “樱花?”

       这一刻,我想到我的Cherry Blossom man,有这么凑巧的事?我们住所附近有一家餐吧,居然与我为记忆中那个男人取的名字同名。

       我突然很好奇这家餐吧,也没有心思再去介意突然多出来的林文夕。

       樱花吧的确没有让我们失望。

       刚踏足进去,就感觉到一股幽幽的绿意,继而整个人都凉爽下来。仔细看去,原来就餐大厅的中央立着一棵樱花树,巨大的树冠,覆盖至餐吧的任何一个角落,绿的枝叶上,稀疏缀着点点粉红——那是樱花。

       背景音乐是一首英文歌,一个略低,带有磁性的男声缓缓传来:

       I still hear your voice, Softly calling my name

       But I know my answer's in vain

       Cause I couldn't be with you

       ……

       我突然爱上了这首歌的旋律。

       “环境的确不错,希望菜式也不错。”卓可欣感叹,“不知这樱花树是真是假。”

       “当然是假的,真正的樱花树,怎么可能在室内生长?不过,这棵樱花树真的可以以假乱真。”我说。

       餐单上的价格,没有我想象中的昂贵,但也不便宜,我们要了四菜一汤。

       “你们知道这首歌的歌名吗?”

       那首歌在餐吧里低低的,反复播放,看来此处的店主,对它情有独钟。

       “不知道。”卓可欣耸耸肩,“我从来不听英文歌。”

       “我也不知道,不过可以问服务生或店主。”林文夕说完,就要招手。

       “算了。”我止住他。

       “为什么不问明白?”

       “如果我与这首歌有缘,我自会在不经意间知道。”我说。

       “很奇怪的想法,不像我们当律师的,只要有机会知道,就会弄个清楚明白。”

       “别理会她,编造爱情故事的人,总有诸多不切实际的浪漫想法。”卓可欣说,“此刻,她也许幻想她的白马王子有朝一日捧着一束玫瑰,唱着这首歌向她求婚,然后再告诉她这首歌的名字。”

       林文夕莞尔。

       我亦笑了笑,不与卓可欣分辩。

       我的王子,也许不会拿玫瑰,而是拿着栀子花吧。

       而这首歌的旋律,是那么的忧伤,又怎么可能是求婚之歌。

       在灯下,我给樱花男人写信。

       Cherry blossom man:

       今天,我与卓可欣被人带去一个同样叫“Cherry blossom”的餐吧吃饭。在那个餐吧里,有一棵巨大的樱花树,可是,那棵树却是假的。

       唯有假的樱花树,才会永远缀满樱花。

       而真的樱花,从花开到花落,只不过七天时间。

       七天,短短的七天,正好是你我从相识到相别的日子。

       去年今日,是我认识你的第二天。

       相遇的那一刻,我握着一束栀子花,而你,却提着整整一篮。

       那天,我蹲在路边,用石块在长满杂草的泥地上挖洞,然后将栀子花花瓣一片片摘落下来,放入洞穴中,打算将它们掩埋。

       在一串响亮的铃声后,我听见你的声音。

       “你就是在我前面买花的那个女孩?”

       我抬起头,看见骑在三轮车上的你。

       你换了另一套衣服,但依旧是让我记忆深刻的白,我几乎没有费什么力气就认出,眼前的男人就是昨日在沙滩上画画的那位。

       你身下的那辆三轮车,除了铃铛是崭新的,其它部件都已残旧不堪。它看上去,与你是那么的不般配,但是,你骑在上面,又是那么的理所当然。

       以后,我才发现,就算再惊天动地的事,如果让你去做,都不会使人觉得突兀,而只是让人觉得本该如此。

       在三轮车的后拖车上,放着木质画架与一个大袋子。

       大袋子的旁边,是一篮盛放的栀子花。

       原来,我们先后遭遇那位在路边贩卖栀子花的老婆婆,怜悯她在烈日下叫卖,于是,我买了她的一束栀子花,而你,买了剩下的全部。

       我向你点点头,然后低下头继续我的“工作”。

       许久之后再抬头,我发现那辆三轮车还停在我的身侧,而你,正骑在车上,一脚踩在地上,一脚踏在踏板上,饶有兴趣地看着我。

       “花,总是要开残的,萎谢于人前,还不如藏在一个幽暗的地方,悄悄败去。”我对你说。

       你若有所思地点点头,转身将后拖车上放着的那篮栀子花提起来,递到我面前。

       “送给你。”你说。

       我接过花,还未来得及说声谢谢,你已骑着那辆锈迹斑斑的三轮车离去。

       你知道吗?从来没有男人送栀子花给我。

       这是第一次,也许,也会是最后一次。

       那篮栀子花,我舍不得将它埋掉,只是将它放在旅馆的窗台上,默默看着它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努力绽放,然后萎谢。

       今日再回想,那年那天的你,是想通过盛放的栀子花告诉我什么吗?

       时至今日,我伏在案头写信给你,似乎还能嗅到栀子花的清香。是的,它只嫣然过几天就日渐枯萎凋谢,但是,即便连花迹都无可追寻,它的余香,却依旧萦绕在惜花人的鼻尖。

       花开,原本就是一种美丽。

       而今,再回忆那段失去的初恋,我也只会记得他的美好了。

       迟到一年的领悟,不知你会不会笑我傻?

       PS:我听到一首情歌,只记得其中几句歌词:

       I still hear your voice, Softly calling my name

       But I know my answer's in vain

       Cause I couldn't be with you

       你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吗?我总觉得,你应该知道。不要问我为什么,这可能是女人的直觉吧。

       简乐

       二00三年六月十五日

       装好这第九十五封信,我来到窗边,推开玻璃窗,深深吸进一口外面的空气。

       再回望书桌上的铁盒,里面整整齐齐装有九十五封没写地址,只写上编号的信件。九十五封信,几乎十几万字,我是不是真如卓可欣所说,在干一件非常无聊的事?

       给一个只相处七天的人,写了一年的信件,并且没有机会寄出去,只是自说自话,也许真是无聊吧。

       可是,我不这样做,又怎么能够牢牢记住那七天的时光?

       远处,是一幢幢大厦,每一幢大厦都拥有数不清的窗口,而每一扇窗户下,都住着一户人家。

       我不知道我所思念的男人,究竟在哪一座城市的哪一扇窗户下,我也不知道事隔一年,他会否记得那个与他在海岛相遇的女孩,会否记得那段美好的时光。

       毕竟,一年相对于七天来说,是那么的悠长。

       而一生对于七天呢?也许后者可以让人忽略不记。

       七天,我们拥有的,仅只是七天。

       上班时,我接到卓可欣拨来的电话,约我下班后在樱花吧见面。

       “有什么事,回家见面说,为什么要去那里?”我问。

       “我方才翻看林文夕提到的那本杂志,原来那家餐吧还有古怪。”

       “什么古怪?”这句话勾起了我的好奇心。

       “去了你就知道。”卓可欣神秘兮兮地说,“下午的聚会,不仅有你我二人,还会有另外一位朋友,我想,那个人一定会带给你意外惊喜。”

       “你可别告诉我,那人是林文夕。”

       “你就这么讨厌他?”

       “昨天,平白无故多出这么一个人,吃掉我白花花的银子,我当然不喜欢。”我说。

       “吝啬鬼!”

       “我从来都是这样。”

       “放心,不是林文夕,而是另外一个人,我先卖个关子,不告诉你他是谁。”卓可欣可恶地说,顿了顿,继而道,“你也别老想着林文夕吃掉你的银子,早上他还对我说,昨天要你请客不好意思,改天会回请你。”

       “他有这样说过吗?记得提前几天通知我。”

       “为什么?请你吃饭,难道还要预约?”

       “当然要预约,我得把肚子饿空,然后大吃他一顿,将他吃穷。”我夸张地说。

       “他可是大律师兼事务所的合伙人,我怕把你撑死也吃不穷他。”

       “不是还有你帮忙?馋嘴猫。”

       其实,我只不过是与卓可欣拌嘴说笑,真要如我所说,饿几天再大吃一顿,我还得先顾及自己的胃是否能承受。

       挂断电话,我开始猜测卓可欣口中,能带给我意外惊喜的人是谁。

       难道是樱花男人?

       我好笑地摇了摇头,怎会是他?卓可欣甚至不知道樱花男人的真实姓名,又如何带他来见我。

       只不过,此时此刻,最能带给我惊喜的,就是与他重逢。

       我越想越觉得好奇,也越发认为那个人有可能是樱花男人。

       也许,他与卓可欣在某个场合相识,而后他告诉她,他曾经认识一名叫简乐的女孩,如此这般,卓可欣就知道他的身份,于是带他来见我。

       虽然我明白,这种事情发生的几率为零,因为他根本不可能知道我叫什么名字,但我还是忍不住拨电话过去问卓可欣。

       “那个人究竟是谁?”电话一接通我就问。

       “下午去樱花吧你就知道,只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。”卓可欣懒洋洋地说。

       “卓可欣!”我连名带姓叫她,以示我的不满,“不要挑战我的好奇心,你不告诉我,我今天就不会应约而去。”

       “我就是挑战你的好奇心,并且知道以你的性格,不会不去。”

       “你……”

       “我有事去忙了,下午樱花吧见。”说完,彼端已挂断。

       可恶的卓可欣,我下定决心不赴这个约会。她以为我真有这么浓烈的好奇心?她就这么笃定用如斯态度对待我,我还会乖乖就犯?

       可是,临到下班时,我还是改变主意。

       去吧,也许去了也是失望,但不去,纠缠在心间的反复询问,会使自己更加难熬。

       很多时候,我们想要的,不就是一个肯定的答案?无论面对爱情,还是其它种种。就算得到的那个答案让我们失望,也会无怨无悔,因为,终究我们求证过,日后,也不会缠缠绵绵,无法脱离。

       也许,我对樱花男人亦是如此。如果当初,我们曾面对面告诉彼此姓名、交换联系方式,曾好好说再见,今日的我,就不会有这么强的思念与企盼。

       我遗憾的是我们在不该分手的时候,匆匆分离。

       而我,却没有好好与他说声再见。

       来到樱花吧,卓可欣已经早早等候在那里,看见我,她得意地向我招招手。

       “我就知道你会来。”

       “还有一个人呢?”坐下后,我问她,装作没有看见她一脸的得意。

       “也许路上塞车吧,我们先点餐。”

       “你不是说这里还有什么古怪,在哪儿?”

       “就是那棵樱花树。”卓可欣指了指餐吧中央那棵巨大的樱花树。

       与昨天相比,那棵樱花树是有点不对劲,但究竟是哪里不妥,我却又说不上来。

       “你有没有发现,上面的樱花突然变多了。”卓可欣给我提示。

       经她提醒,我才发现的确是这样。昨天这棵树上的樱花只不过稀疏掩映在绿叶中,而今日,却沉甸甸挂满树冠,枝叶所及之处,皆是一片粉红。

       “怎么会这样?”

       “晚上你就会知道。”

       我知道,她又在卖关子,而当她卖关子之际,我再怎么逼问她,都是徒劳。

       “她来了。”卓可欣突然对我说,然后站起身,向前迎去。

       我回过身看去,居然看见她。

       原来卓可欣要给我的惊喜,是我的大学同学唐心,见到她,我的惊大于喜。

       “简乐,真的是你,起初我还不相信,这世界哪来那么巧的事。”唐心拉着卓可欣的手来到餐桌前坐下。

       “真是好巧。”我说。

       “毕业后,我试图联系你,可是无论给你发短信,还是发电子邮件,总是联络不上。”唐心见到我,是真的高兴。

       她大概不知道,我是存心躲着她。

       “你们这么熟,我就不用再介绍了。”卓可欣像是促成一段美好姻缘的红娘,坐在一旁心满意足地说。

       “你们怎么认识的?”我问卓可欣。

       “因为她是我的客户呀。”

       原来,前段时间,卓可欣的律师事务所接了一个楼盘的案子,每周,她有一整天的时间在那个楼盘的售房处办公,替买房者办理代款、合同等相关事务。

       而唐心,就是购房者之一,也等于是卓可欣的客户。

       “我们一见投缘,无意间可欣提到你,我就在想,会不会是你,谁知真的这么巧,于是就托她带我来见你。”唐心兴奋地说。

       看得出来,她是真的欢喜,我突然觉得,之前我躲着她,不理会她的电子邮件与短信,是我太过偏激。那件事情,根本不关她的事,我又何苦迁怒于她,慢慢与她疏离?

       放下心头的纠结,忽然释然,同学四载的姐妹之情一刹那恢复。

       “你现在在做什么?”我问她。

       “在一家时尚杂志社当助理编辑。”唐心说。

       “你看,我们三个,都是助理。简乐是办公室助理,唐心是助理编辑,我是助理律师。”卓可欣说,“不过,我已经考过律师执照,过几个月,就是真正的律师了。”

       “我也是,再下个月就升编辑。”唐心说。

       “看来,就我一个人最没出息。”我突然有些气馁。“办公室助理”,去掉“助理”二字,就只剩下“办公室”,好像并没有往上升的空间。

       “怎么会?听可欣说,你在写小说,前段时间还在杂志上发表。”唐心安慰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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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看到Cherry,我还以为是我的论坛勒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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